| 资产地址: | 象房村3号 | 业态要求: | 批发零售业。 |
| 出租面积: | 350.0㎡ | ||
| 中标人名称: | 张骞 | ||
| 租赁期限: | 5.0年 | 租金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
| 备 注: | 1、租金季度付,先付后使用(逐年递增3%); 2、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户,不得为联合体,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纳税属地须为秦淮区,在承租期间不得进行转租;3、意向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转租、转借、转让、分租、群租、用于“三合一”等(餐饮除外);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期间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排污、工商等)须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许可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及程序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等其它主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