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地址: | 后标营51号 | 业态要求: | 餐饮业。 |
| 出租面积: | 4000.0㎡ | ||
| 中标人名称: | 南京月尚夜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 ||
| 租赁期限: | 5.0年 | 租金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
| 备 注: | 1、租金半年付,先付后使用; 2、意向承租方税收须落户秦淮区,承租方需在该项目实际经营地注册营业执照,年税收坪效不低于300元/平; 3、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户,不得为联合体,投标单位为唯一法人单位,投标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此前必须有实体经营店,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5年以上,有相对丰富的餐饮项目运营经营优先;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纳税属地须为秦淮区,或承诺中标房产后在2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税收落户秦淮区。 4、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为餐饮业;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须明确经营品牌和业态,承租方进场后实际经营内容应与报名文件一致; 6、意向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转租、转借、转让、分租、群租、用于“三合一”等,不得改变经营品牌、业态; 7、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维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排污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关费用及程序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等其它主张; 8、意向承租方须按期交纳租金及其他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 9、房产评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