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 注: |
1、租金半年付,先付后使用(租金增幅:逐年递增3%) 2、意向承租方税收须落户秦淮区,承租方需在该项目实际经营地注册营业执照;3、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户,不得为联合体,投标单位为唯一法人单位,投标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纳税属地须为秦淮区,或承诺中标房产后在2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税收落户秦淮区税收坪效不低于500元/平,属地独立纳税。 4、意向承租方承租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有实体经营店。若为酒店管理、营业执照注册满两年以上,有相对丰富的酒店、旅馆、民宿等运营经验优先;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须明确经营品牌和业态,承租方进场后实际经营内容应与报名文件一致; 6、意向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转租、转借、转让、分租、群租、用于“三合一”等,不得改变经营品牌、业态; 7、无产权证。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排污、工商等)须取得报属地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及程序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等其它主张;8、意向承租方须按期交纳租金及其他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9、房产评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0、该房产消防供水系原租户自行申请办理,中标人如有需求须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该事项,能否成功办理以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为准,招标人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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