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双塘街道鸣羊街37、39、41、43号 | 业态要求: | 商业经营。 |
| 出租面积: | 648.4㎡ | ||
| 中标人名称: | 马文 | ||
| 租赁期限: | 5.0年 | 租金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
| 备 注: | 1、此房屋出租仅限于房屋整体出租,不拆零。 2、此房屋出租仅限于经营业态,经营范围限于餐饮、零售、展示。3、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人,不得为联合体。4、意向承租方原则上须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房屋所在地注册新公司或转引外区企业至秦淮区,该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转引外区公司增资不低于1000万,其经营税收及其他税收落户于秦淮区鸣羊街区内。报名方为个人的,需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5、年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标后另行签订物业合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承租方向指定主体缴纳。6、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对该商铺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7、意向承租方要充分考虑到业态需要,装修和报批等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费用主张。8、承租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使用出租方指定版本的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与指定第三方签订物业合同。9、租金按季支付,先付后用,每两年递增3%。 10.意向承租方在秦淮区实际运营并税收落户后,年度税收贡献不低于2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