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地址: | 中华路110号第5楼 | 业态要求: | 旅游服务业。 |
| 出租面积: | 813.8㎡ | ||
| 中标人名称: | 李兴浩 | ||
| 租赁期限: | 10.0年 | 租金付款方式: |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个体户,不得为联合体;2、意向承租方是公司型客户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已经营的店面的营业执照(一个店面即可),个体户须提供居民身份证件;3、意向承租方不得对该商铺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体转租、转借、转让、分租等,不得改变经营品牌、业态;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明确商铺经营品牌和业态,承租方进场后实际经营内容应与报名文件一致。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属地消防管理相关规定开展装修工作,完成相应消防设计、备案、验收等手续,确保装修满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全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装修不符合消防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纠纷、行政责任、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处置;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予以全额赔偿,该等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 | ||